(转自我的一位朋友 以CC0发布)
制定这些规则的人恐怕逻辑都不自洽
你一边说,只有精神医生才可以决定一个人要不要吃药,要吃多少药
那么,你此处作此要求,居心何在?
若你不允许监护人介入,那么此时带监护人有何意义?甚至很多情况下,监护人以及成年近亲就刚好是精神疾患恶化的源头
若你允许监护人介入,那么请问,为何此时监护人摇身一变,跳过了你所设立的层层筛选,突然就变成了有资质的精神科医生?
以及,凭什么“其他成年近亲亲属”此时就不明不白的,成了决定我们能否拿到药物的关键?把我们的命运交在两个毫无根据,只是有几个核糖酸编码一致的人身上已经够过分了,还要多来几个才能满足吗?
也许这才是精神问题在未成年人身上越来越高发的原因的冰山一角。
别和我说“过年发这个晦气”,你在乎的是晦气不晦气,不在乎的是我们的命。